信托产品设计的要素有哪些?
(1)产品收益
对于信托产品的收益,监管政策上不允许承诺保底,目前的通行做法是以预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资者进行揭示。通常而言,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的水平和不同类型项目的收益水平这两个因素。
(2)产品期限
信托产品期限的设计,应主要考虑到资金需求方的需要,投资者的投资偏好以及监管要求等三个方面。
(3)风险控制
信托产品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在信托产品设计上主要针对前两类风险加以防范。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对信用风险,信托产品主要采取担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据《担保法》,法定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信托产品设计上常用的是前三种。其中,信托产品中运用的“保证”措施主要是第三方提供担保,为信托产品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在实践中已出现的主要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大型企业、地方政府(较特殊)。2008 年年中,监管部门为了控制银行风险,以“窗口指导”的形式叫停了商业银行为融资性信托业务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