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还款来源:东旭光电和东旭集团的经营性现金共同付息,并由东旭光电到期还本;
第二还款来源:东旭集团对计划本息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第三还款来源: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以及其夫人李青对本次融资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1、股东东旭集团(2015年联合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该计划的本息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2、由东旭先电及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兇生以及其夫人李青对本次融资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3、东旭先电的子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价值7亿元的股权质押。
用于补充东旭光电(股票代码:000413;2016年联合主体信用评级为AA+)的流动资金。
融资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石A)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金38.35亿元,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证券代码:000413、200413),是国内最大的集液晶玻璃基板装备制造、技术研发及生产销售亍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液晶玻璃基板技术已经打破原世界4大液晶玻璃基板厂商美国康宁Corning、日本旭硝子AGC等的世界垄断地位。企业总市值350亿,2015年末营收46.5亿元,净利润13.93亿元,货币资金124.10亿元。
担保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河北东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亍2004年11月5日注册资本110亿,公司曾是国内最大的CRT装备制造商,先后为安彩集团、彩虹集团、北京松下等国内CRT公司提供成套生产线装备和工艺技术。公司2005年起转型平板显示产业,已逐渐发展成为以光电显示、新能源两大产业为核心,集金融、城镇化地产为一体的多产业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企业拥有800多项自主专利技术,其中200多项为发明专利,曾获得中国为数丌多的“中国专利金奖”;旗下拥有两家上市公司(东旭光电000413、宝安地产000040)和四十余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末资产总额达650.58亿元,营收99.51亿元,净利17.71亿元,货币资金278.25亿元,实力雄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