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还款来源:东旭光电和东旭集团的经营性现金共同付息,并由东旭光电到期还本 ;
第二还款来源:东旭集团对计划本息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第三还款来源: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以及其夫人李青对本次融资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1.股东东旭集团(2015年联合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该计划的本息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2.由东旭光电及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兇生以及其夫人李青对本次融资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3.东旭光电的子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价值7亿元的股权质押。
用于补充东旭光电的流动资金(2016年联合主体信用评级为AA+)
四、融资方的介绍: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石A)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金38.35亿元,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证券代码:000413、200413),是国内最大的集液晶玻璃基板装备制造、技术研发及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液晶玻璃基板技术已经打破原世界4大液晶玻璃基板厂商美国康宁Corning、日本旭硝子AGC等的世界垄断地位。企业总市值350亿,2015年末营收46.5亿元,净利润13.93亿元,货币资金124.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