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创信 56 号成都青白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 融资方的正常经营收入;
2、 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对质押物应收账款的偿付义务;
3、青白江区财政对本项目还款的协调支持。
新开元建投以其合法拥有青白江区任命政府的应收账款为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若新开元建投未能按时还款,财通资管有权将该应收账款像第三方转让: 青白江区财政局对新开元建投对本次资管计划本息的偿付事宜出具协调函,若新开元建投出现还款困难,对我司资管计划资金偿付进行协调安排,以保证项目的兑付。
【管理人简介】
财通证券是浙江省直属国有企业,截至2014年底,财通证券总资产343.49亿元,净资产88.92亿元,净资本85.66亿元,财通证券资产是财通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 亿。